预备费在工程总承包如何应用
根据工程总承包的内在逻辑,预备费在工程总承包计价中的应用,应注意区分可调总价合同和固定总价合同。
(1)对于可调总价合同而言,工程总承包已签约合同价中的预备费是按照发包人提供的金额,由承包人在投标报价中如实填写,但根据预备费的用途,所有权归发包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由发包人根据合同约定对工程变更、市场价格波动、索赔等进行合同价款调整。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后,预备费如有余额应归发包人所有。
(2)对于固定总价合同而言,预备费可以作为风险包干费用,对发包人提供的金额,由承包人根据自身对总承包项目计价风险的判断在投标报价中填写,可以增加也可以减少。发承包双方根据承包人的承诺金额在合同中约定,预备费归承包人所有,这种模式下无论承包人实际上是盈利还是亏损合同价款均不作调整。
本文2024-08-07 09:01:17发表“造价工程师”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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