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总承包的费用项目如何确定

栏目:造价工程师发布:2024-08-07浏览:100840收藏

早在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国就开始编制概预算用的各项定额、费用标准及材料预算价格。1978年3月,国家建委、财政部印发了《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划分暂行规定》(〔78〕建发施字第 98号),明确了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的划分。此后,根据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和工程建设项目投资控制和计价管理的需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历经了多次修改,可以说《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在我国工程建设领域已深入人心,具有很高的权威性。当然,这一费用项目组成适应了我国数十年来传统的以施工图为基础的施工总承包模式。但在推行工程总承包的当下,适应于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的费用项目组成至今还没有被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发布,导致近年来不少工程总承包项目仅以设计费、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费等进行发承包。目前,浙江、福建、江苏、四川等省在发布工程总承包计价规则中对工程总承包其他费作了一些探索。按照工程总承包的客观需要和内在逻辑,明确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的费用项目组成,是促使工程总承包高质 量、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

建设工程工程总承包采用设计施工一体化,是设计与施工的深度融合,其计价不应是在施工总承包的基础上简单的再加上设计、设备采购的费用,因为相对于施工总承包仅包含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从工程总承包的范围来看,必然会涉及建筑安装工程费之外更多的费用。但如何确定工程总承包费用项目组成,说难不难,说易也不易。2017 年9月,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曾发布《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费用项目组成(征求意见稿)》(建办标函〔2017〕621号)向全国征求意见,但意见纷纷,行政管理部门的意见也不一致,至今没有出台。但推行工程总承包又需要制定适应工程总承包的费用项目,以便引导工程总承包计价。因此,本规范改变思路,从大家都比较熟悉的建设项目总投资费用项目着手,从中选出适用于工程总承包并与工程总承包的范围相匹配的费用项目,以减少歧义、统一认识,达到合理界定工程总承包计价范围的目的。

尽管目前我国不同的专业工程归属于不同的行政部门管辖,但对建设项目总投资的费用项目组成,除房屋工程外,不同的专业工程在投资估算、设计概算的编制办法中均有规定。虽然由于专业工程的特点,费用项目不完全一致,但也大同小异。同时,鉴于财政部《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财建〔2016〕504号)是针对所有专业工程投资成本的管理规定,对建设单位来说是投资成本,反过来对承包单位来讲就是营业收入,因此,本规范以建设项目总投资费用项目为基础,结合《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选择工程总承包费用项目,参照了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等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专业工程投资估算、设计概算编制办法中对费用项目的相关规定,剔除了完全由建设单位使用的相关费用项目,且适当进行费用的综合、调整,个别的从工程总承包的角度重新进行定义,如工程总承包管理费。

工程总承包费用项目可以分为三类,一是必然要发生的并应全部计入工程总承包费用的项目,如工程费用包括的建筑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安装工程费;二是必然要发生,但计入工程总承包的费用多少是变化的,需要根据发承包范围来确定,如勘察费、设计费、工程总承包管理费等;三是可能发生也可能不发生的,应根据发承包范围判断是否计入工程总承包的费用项目,如研究试验费、临时用地及占道使用补偿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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